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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自即日起至11月31日,將全面展開農地清查作業,針對視為農地的土地是否仍持續用於農業用途進行清查。以確保土地增值稅的合法免徵,並維護農業用地的正確使用。
財政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當土地轉移給自然人並希望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必須提供之文件:
1、由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並附註「根據法律應完成的詳細計畫尚未完成,未能准許變更後的計畫用途」或「已發佈的詳細計畫地區,都市計畫文件要求實施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在公告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計畫前,未依變更後的計畫用途申請建築用途」。
2、使用分區證明書。
3、農業用地使用證明書。
對於已核准免徵土地增值稅的農地案件,稽徵機關將進行定期監管和清查。如果發現土地未用於農業用途(例如,興建建築物或改建物,或用作水泥停車場等其他非農業用途),或者在恢復農業用途後再次違規,則在土地轉移時,即使事後改善並獲得農業用地使用證明書,仍將課徵土地增值稅。因此,宜蘭縣政府呼籲民眾特別留意相關法規,以確保自身權益。

宜蘭縣政府展開農地清查 確保土地增值稅合法免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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