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奇濤/特稿
春節將屆,年終歲末,宜蘭縣政府一級主管的人事自2月1日起調整,建設處、工旅處、農業處、計畫處和勞工處等5處首長有著新的異動,林聰賢縣長第2任就職上任才1年多,為什麼會有大幅度的調整,調動風聲傳出後還有小農團體到縣府抗議,從人事調動可以檢視縣府的施政是否適當,作為今後施政的參考。
縣長自喻是球隊的總教練,每一位球員都要適才適用,放在最適當的位置。我們非常認同縣長的說法,問題是縣長並非新任,第一任時沒有注意到每個人的”專長”嗎?第二任就職才滿周年就作大幅度更動,可以肯定的是──縣長1年前對局處長的任命,沒做到”適才適所”、沒做到”知人善任”。
2月1日起的一級主管人事異動如下: 計劃處長李守正調工策會總幹事;計劃處長由李東儒參議接任; 工商旅遊處長蕭瑞民返回宜蘭大學繼續學術研究,由勞工處長陳長偉接任工旅處長; 農業處長楊文全撤換,由參議陳德星接任農業處長; 建設處黃志良轉任參議,處長一職由林國民副處長升任; 勞工處處長由劉富美副處長升任。
縱觀104年的縣政,是林聰賢縣長就任以來動盪最劇烈的一年,其中又以農地農舍問題所造成的影響最大,宜蘭縣”農舍”成長的速度太快,居全國之冠,縣府欲從政策面予以抑制,以保護更多的農田,用意良善,何以會導致怨聲四起的局面?
首先,縣府對縣內7000多家農舍,竟然有5000多家違規,何以導致?林縣長任內核發的農舍執照也有3000多件。縣府對這些已經造成的亂象,縣府有沒有錯誤的地方,有沒有失職之處,該不該有人負責?未置一詞,如果一開始就不准農舍違規,違規就重罰,說不定成長的速度就不會那麼快,蘭陽平原也不致這麼滿目瘡痍;如果縣府沒有放任農舍可以做民宿,農舍也不會那麼搶手,宜蘭縣的民宿也不致於如此快速成長。對於農舍、民宿數字如此亮麗的”政績”,縣府究竟應予獎勵,還是懲處?
自104年年初申請興建農舍的人,就覺得被”卡住”了,2月10日宜蘭縣府又無預警的暫停農民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2個月,其理由是要在這2個月內研擬農地農舍新辦法。這樣的作法對嗎?有沒有”頭家”的權益會受損?在這2個月的空轉期,農地交易瞬間停擺,農地價格也應聲崩盤。如果在訂辦法之前先舉辦公聽會博采眾議,訂妥辦法之後再擇期公告實施,相信對縣民的衝擊將可降到最低。
至4月7日縣府的農舍新法出爐,嚴苛的規定超過中央所訂標準,引發各級農會、房仲業、農民的反彈,中間經多次溝通無效,終於走上街頭抗爭,縣府一方面建議農委會修改“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一方面或許也因外界壓力太大,包括議會民進黨團都建議縣府回歸中央,最後在10月間宣布廢止自訂的辦法,不過縣府的說詞是中央已根據宜蘭縣的建議,改得更嚴。縣府廢止之時,中央修改過的還沒有公告實施,縣府如果做的很”正確〞,為什麼不等中央施行後再自動廢止,為什麼提前自廢武功,令人費解。
縣長就職6周年,傳出縣府一級主管將大搬風,其中最受人注目的農業處長楊文全要被撤換,小農還抗議林聰賢棄守農地保護價值,質疑大選前換將是為了爭取選票,林縣長當選連任,農業處長是縣長特別外聘到縣府的專業人才,農地農舍問題一年來也鬧得”有聲有色”,依縣府的說法連中央都跟著宜蘭推動,照說是縣府的政績斐然,那怎麼會讓楊處長有”田園將蕪,胡不歸”之感,一年來他推動縣政應居首功,怎麼反而遭撤換呢?就結果論,反而證明楊處長是因推行縣政而下台,加上縣府提前宣布廢止自訂辦法,回歸中央標準面,均可嗅出是與政策推行不當有關。
104年還有1件引起全國矚目的縣政,是就縣府代42所學校校長和教師工會簽訂教師團協的事,內容都談妥了,消息外露,不僅宜蘭縣的家長和許多教育界人士反彈,全國約3000所學校的家長會和校長都有意見,縣府最後沒有核准暫時擱置爭議。教師法和工會法有扞格之處,家長和校長大都希望教師法修訂後,再討論教師團協,縣府在代校長協商過程中,似乎未想到這一區塊。
都市計劃也是被討論的重點,宜蘭運動公園周邊建築物的限高,從21公尺放寬到50公尺;靠近山邊地區核准興建飯店等,我們深信縣府一切都會依法定程序進行,但是縣民的觀感也很重要,再舉一例,縣府前建設處長林旺根,是縣都市計劃委員,有其專才,當然非常適當,他是礁溪人,家族產業甚多,太太是現任民政處長邵治綺,文化局長林秋芳是堂妹,礁溪鄉長林錫忠是堂兄弟,每一位在工作崗位上都有不錯的表現。然而礁溪鄉為了地方發展,將湯圍溝礁溪國小舊教師宿舍拆除,預計賣地可收三億元,然後用這筆錢在林美開發「生命紀念園區」,再將礁溪國中後方的礁溪第三公墓遷葬該區,將公墓地活化利用。看起來對繁榮地方是不錯的構想,然而卻引起地方人士反彈,到代表會陳情要求阻擋,連縣府退休參議、住在礁溪的”隱士”邱宏俊都跳出來反對,地方盛傳這一連串的作法,是為了礁溪”林家”在第三公墓附近的大片土地。類似的情況,縣府縱然秉公處理,促成鄉公所發展地方的方案,亦難免不受到”疑雲重重〞的質疑。
開發北宜直線鐵路,在民國100年時委託規劃服務案契約金額197萬元,至101年時竟然增加到447萬元,102年更增加到977萬元,為何短期間居然多了幾百萬? 尤其100年度該案公開招標公告中,對”後續擴充” 已註明為”否”,為什麼還能持續擴充?該案審計單位也有意見。
員山鄉農特產銷加值物流園區一案,中央政府補助400萬元、縣政府配合款300萬元,總共花700萬元規畫,執行4年多,最後縣府又交給員山鄉公所,縣府都辦不好,交給鄉公所能期待有什麼更好的成果?
林縣長執政6年來當然有許多不錯的施政,值此歲末年終新團隊上任之際,就去年的動盪事件作一探討,供團隊做施政之參考,農舍、民宿原來可自由買賣,民宿原本各鄉鎮市都可申請,去年都作了變更,全國各地的大環境都沒變,只有宜蘭縣不一樣,民眾要如何適應?切莫讓人覺得縣府的施政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讓宜蘭縣真的成為充滿世代正義、一般人都嚮往的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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