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
家住頭城鎮男子林俊廷,去年4月間向宜蘭市復興路2段上揚電器行購買1只冰箱,因冰箱時常發生故障,要求店家更換被拒,氣憤之餘提汽油桶到店家縱火,火勢迅速蔓延,鄰近的復興國中還緊急疏散2000名師生,所幸老闆娘及時報警,無人傷亡,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依殺人未遂罪重判林男5年6月確定。
家住頭城鎮現年53歲林姓男子,去年4月18日到宜蘭市「上揚電器行」買電冰箱,不久之後發現新購冰箱時常發生故障,多次要求店家更換新品遭拒,老闆堅持換冰箱要根據公司規定,林男氣得恐嚇「3天內不換冰箱,會在10天內讓店開不下去」、「再不換電冰箱,超過12天就大小死亡」。
5月6日下午2點57分,林男到加油站買25公升汽油,再走進店家,把汽油灑在店內電器上,點燃打火機縱火,濃煙飄進下揚電器行前面的復興國中校園,校方不敢大意,立即啟動緊急疏散安全措施,將全校學生疏散到操場,曾姓老闆娘眼看價值千萬電器著火搶救不及,連忙報警逮人,警方在頭城鎮林男住處其逮捕到案,林男在警方偵訊中坦承縱火,但反批店家有錯在先,賣的冰箱有瑕疵,又不讓他換,他確認店內沒人才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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