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特稿
頭城梗枋火箭砲爆炸事件,事情過3 天了,居然沒有一個單位出來說明,就連國軍也沒有說一句話,默默的背起黑鍋,宜蘭地檢署陳姓檢察官曾要求死者家屬「低調點」外發言少說一些,整個事情「國軍武器,炸死自已同胞」居然像沒事一樣,媒體寫了兩天,檢察官以偵查不公開為由,這個案子要到什麼時候才讓社會大眾明瞭?難道要再炸一次死更多人才重要嗎?可笑的事,今天下午近2點許,又有漁船撈起一枚約140公分高的二次大戰遺留的火砲,這還真讓這些漁民生活在砲火中!
據了解,國軍大福試射場約有10年不曾有國軍的砲彈前來試射,但仍有提供研發單位用來試射的,所以這枚2.75火箭彈大槪不會是由國軍來試射所留下的未爆彈。
依判斷,應該是彈藥研發單位前來借場地試射的,但大福試射場應該會有記錄的,一次試射多少發?有效彈有幾發?未爆彈有幾發?總會有記錄的,這又不是小孩子買煙火來放一放高興一下就走人的,研發單位旣然知道一次試射有幾發是未炸彈,總該告訴附近漁民吧,包括它的尺寸、型狀、大小、顏色等等,怎麼可以放任漁民打撈上來後,不知就裡隨意亂丟?這不是欺瞞漁民嗎?畢竟人命關天!
爆炸案發生了,也死了一個人,雖有人說是他貪小利,但72歲的老翁就是為了要淨點小錢生活啊,何況他怎知這是火箭彈?但權責單位卻沒有任何一句話?他們在推什麼?是在避開國軍要國賠,還是研發單位要賠償?相關的主管官這麼沒有擔當,真的是要拔官去職的。
頭城梗枋的漁船作業區,就在附近海域,為什麼不能告訴漁民在這個區塊作業的船隻,只要是撈到「鐵管」等類似物品,當心會是未爆彈,相信漁民才不會那麼放心帶回後還隨意亂放,應該會在第一時間請軍方前來處理才是。
「偵查不公開」,是阻絕民眾知的權利一道大牆,檢察官依法行事,要求死難者家屬「低調點,不要講太多」,自已則更是不會講半句,但這個案讓他辦,不到一年、半載是不會有結果的,到時候誰還記得有這件慘案?
未爆彈在這個海域還真是多產品,今天下午又有頭城籍大發8號漁船,在作業時又撈到一枚二次大戰遺留的火砲,還真是嚇死人了,相關單位不要再裝睡了,想想那慘死的老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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