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奇濤/羅東報導
四線道大馬路,被警方以限速40公里開立罰單,被罰的許姓縣民感到納悶,上GOOGLE地圖查實景,發現限速標誌是60公里,對警方開立罰單不服,向縣議員吳秋齡投訴,吳議員發現該路段竟有三種限速,民眾容易搞錯。
宜蘭縣許姓縣民本15日開車經過光榮路,前天收到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內容是5月15日11 時42分,違規事實是「限速40公里,經測速時速70公里,超速30公里」,被罰1800元。
他投訴指出,光榮路是四線道,怎麼會時速最高只能開40公里,羅東鎮的外來遊客甚多,豈不容易造成交壅塞,雪山隧道都限速要開70公里以上,否則龜速還要被罰,政府的政策有點奇怪。
許姓縣民因沿途沒有看到限速標誌,他上GOOGLE地圖查實景,發現在路邊豎立的限速標誌是60公里,在道路上方的交通標誌也是60公里。
吳秋齡議員說,光榮路是羅東鎮東邊的外環路,橋上限速40,下橋是60,再過是一小段是50,接著準備上橋又40,短短約3公里長的道路,分那麼多限速,民眾那搞得清楚?應作調整,而且是同一條路,看到60會以為該路段全程是60,駕駛人也不太會一直去看限速。而許姓男子的車子不是在橋上,被開立超過限速40,要看現場的情況,也可能有誤。
吳議員說,雖然警方的措施是為了是用路人安全但是這一條路上有這麼多的階段的速限,但是卻容易造成使民眾覺得政府在搶錢,好的措施要使百姓鄉親有感。希望交通安全的規範配合設施能夠更細膩,會和警方協調如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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