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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往往會造成受害者生理及心理的創傷,但受害者通常會因為經濟無法獨立,導致持續忍受傷害不願離開;而目睹兒即使沒有受到暴力傷害,但卻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感受到暴力,目睹暴力的經驗對兒童和少年造成的傷害可不只當下而已,甚至未來當自己面對問題和情緒的方式,婚姻和家庭觀念同時也會受到影響。
33歲的喬恩是越南籍新住民,婚後來台已10多年,丈夫工作不穩定並患有精神疾病,多年來動輒對喬恩施以身體及言語暴力,讓喬恩的心理產生極大的恐懼和精神壓力,大女兒在目睹父親家暴下產生竊盜癖的偏差行為,喬恩為了讓兩個女兒能在安定的環境下健康成長,決定帶著女兒離家獨力生活,因此她極需要一份收入穩定的工作。
勞動部「家庭暴力被害人就業服務計畫」執行單位-「蘭馨婦幼中心」的就服員首先協助喬恩處理女兒課後安置,接著運用「預備性就業服務」順利媒合她到餐廳擔任廚房助理,並與雇主溝通彈性調整工作時間,就業的同時,也能兼顧女兒的照顧。
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分署長林仁昭指出,協助受暴婦女脫離家庭暴力,經濟獨立和子女安置是首要處理的問題,而穩定就業更是經濟獨立自主的關鍵,勞動部結合民間團體辦理「協助弱勢婦女暨家庭暴力被害人就業服務計畫」,提供就業支持、排除就業障礙以重返職場穩定就業,歡迎有求職需求的弱勢民眾或家庭暴力被害人婦女逕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計畫執行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婦女展業協會」:(02)2620-6117分機14葉小姐。
財團法人宜蘭縣私立蘭馨婦幼中心:(03)951-0518分機211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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