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獲准

印尼看護持水果刀殺傷81歲阿嬤 法院依傷害罪判處1年

記者林周龍/冬山報導

受僱來台31歲印尼籍看護工普琪,因家鄉的丈夫另結新歡想要再娶二房,普琪急著想回國處理家務事,懷疑僱主扣留護照及工資不讓她回國,憤而持一把尖銳的水果刀,將受照顧的81歲阿嬤壓制在床,並往脖子劃上一刀,還欲搶奪錢財,千鈞一髮之際,幸被阿嬤兒子發現後,立即報警,並將阿嬤送醫急救,無生命危險,羅東分局偵訊後,全案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宜蘭地方法院今(20)日審理終結依傷害罪判處普琪有期徒刑1年,執行完畢驅逐出境,全案可上訴。

2019年7月1日受僱來台的印尼籍女看護工普琪,懷疑吳姓雇主不給特休,且防疫期間要求不能外出,加上最近獲知仍在印尼家鄉的丈夫準備要再婚,想回國卻也回不去,因此心生不滿,凌晨3點突然拿起水果刀,把自己看顧的阿嬤壓制在床上,並往脖子劃上一刀,傷口長達9公分所幸傷口不深送醫急救後逢合14針,沒有生命危險。

凶嫌殺傷老阿嬤後,不顧脖子鮮血直流,把老阿嬤放在輪椅上,推到房內另一個房間,要求阿嬤拿鑰匙開門,她要拿裡面的錢財及護照離開,但因阿嬤找不到鑰匙,普琪遂要阿嬤讓兒子來開門,隨後兒子到場見狀,立刻報警處理,並將阿嬤送醫急救。

阿嬤的兒子在警方偵訊時表示,他在新竹上班,所以聘請外勞看護照顧媽媽生活起居,平時只有假日才會回家看媽媽,全家人絕對沒有虧待普琪,該放的假都有給放,反而是普琪平常表現懶散,對人也愛理不理,要不是缺工,他早就已經換看護了,所幸父親節放假回家,及時發現媽媽被殺傷,並送醫急救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全案經警方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訊後,檢察官依殺人未遂罪嫌,向法院申請

。全案法院審結,法官認為,被告所為非是,但念其在台無其它犯罪紀錄,素行良好,又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因此依傷害罪嫌,判普琪1年徒刑,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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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長 吳秋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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