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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鄉鄉民代表第二選區,一林姓候選人因自已直接花3~5千不等向選民進行家戶賄選遭檢舉後,在今(16)日上午為檢、警、調搜索,林姓候選人在偵訊後直言不諱,下午由檢方以違反選罷法諭令10萬交保。
南澳鄉代表應選出7席,分為四個選區,其中第二選區有4位競爭對手,3人為國民黨、1人為民進黨,而同姓林的候選人有2位,其中一林姓候選人疑涉嫌以3~5千元不等,親自到家戶行賄選,而遭檢警調跟上,並在今日上午搜索,下午移送至宜蘭地檢署複訊。
據了解,由於涉賄選行為是由候選人自已所為,並非是藉由樁腳或他人所為,林姓候選人在偵訊中相當配合,也承坦不諱,檢察官複訊後以1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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