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
俗云:「賊仔狀元才」宜蘭羅東鎮興東南路一家超商,上個月22日清晨2時許,有1名林姓男子(19歲),假冒他人名義,聲稱於拍賣網站以貨到付款方式訂購14支智慧型手機,並用手機秀出商品照片,讓店員不疑有他,直接將14支智慧型手機交給林男,沒想到林男還沒付錢,就假意還要購買整箱飲料,支開店員到倉庫內,隨即趁隙提走3袋14支手機就騎車揚長而去。
店員發覺受騙向羅東警分局成功派出所報案,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查出林男機車車號,循線約談林男到案,林某見東窗事發坦承供認不諱,羅東警方偵辦此案時,發現林嫌過去曾在五結鄉另家超商當過店員,還曾經將送到店內的平板電腦從紙箱內取出,然後放入3條蕃薯,再以無人領取為由,寄回商家後就離職,氣得被害商家報案抓人。
林男生性狡猾,利用超商店員的工作經驗,利用店員不會詳細比對身分的漏洞,偷走14支手機,還在犯案後將手機全數販賣變現,讓業者損失20多萬元,警方偵訊後依詐欺罪嫌將林某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羅東警分局呼籲,縣內各超商應注意可疑人士,並加強控管取貨流程,避免同案發生,超商員工若發現可疑或不法,請撥打110電話,警方會立即派員前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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