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
為減輕洗腎病患經濟負擔,落實社會福利政策,貫徹冬山鄉社會救助保障弱勢者之精神,冬山鄉公所106年開辦洗腎鄉民交通費補助計畫,今年度下7月1日起每人每月補助500元,冬山鄉民代表會主席黃強呈今天要求明年度提高補助金額至1000元,當場獲得鄉長謝燦輝肯首,答應列入明年度預算,這項大禮獲得在場洗腎病患如雷掌聲表示感謝。
補助對象:冬山鄉鄉民,須設籍本鄉達一年以上者(中途遷出又遷入者,應重新以設籍日起算);須經醫生診斷證明有洗腎需要,且每月至少有4次(含)以上洗腎紀錄者。
補助標準:每次(係指來回2趟計數)發給交通補助費新台幣壹佰元整;每月最高補助5次,每人每月最高發給交通補助費新台幣伍佰元整,如每人每月超過5次洗腎紀錄者,仍以申領最高交通補助費伍佰元整為限。
辦理期間:106年7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自公告實施日後開始受理,並於該年度經費用罄時截止申請)。
請領時效:每次洗腎紀錄登記月份之次月起15日前提出申請,逾期得視為放棄權利(本辦法自公告實施後三個月內第一次申請者,得不受此項規定限制),但當月洗腎紀錄已達5次以上者,可於當月提出申請。
申請程序:申請人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須有設籍本鄉起算一年者之記事)、醫生診斷證明書正本(須載明有洗腎需要)、洗腎紀錄或可資證明文件(須由醫療院所證明)、交通費收據(如無法取得收據或自行開車前往就診免附)、申請人及受委託人身分證和印章、申請人郵局或農會存摺封面影本,向本鄉各村辦公處填寫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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