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奇濤/宜蘭報導
台中市政府建設局因公文打字誤植,發出「請將衛生局(紙誤植為局)直接丟入馬桶」的趣味性公文,而宜蘭縣政府建設局的一份公文,當事人收到公文卻感到一頭霧水,不知道到底是「結案」了沒有。
宜蘭市陳姓市民上個月向「縣長信箱」陳情,路邊有未經申請許可設置之大型廣告看板,報請拆除。
承辦單位建設處回覆,台端106年5月25日致本府「縣長信箱」意見敬悉,謹就所陳事項敬覆如次:一、有關端所述位於宜蘭市中山路000旁之廣告招牌乙節,本府將擇期辦理勘查。二、感謝您的來信,謹致謝忱!宜蘭縣政府敬啟。
陳姓市民說,縣府回文中,「處理狀態」是「結案」,「回覆狀態」是「已回覆」,答復他的又是「本府將擇期辦理勘查」,他不清楚這樣的公文是什麼意思,要擇期勘查要等到什麼時候?從他舉發到現在已一個月了,「結案」的意思是代表可以不了了之?
陳表示,縣府應是勘查之後回復,這份公文才回得有意義,中山路二段離縣政府很近,騎機車不到10分鐘,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縣府的行政效率,立刻可以解決的事,就拖了超過1個月,難怪農舍違建無法在興建之初即時勸阻,等到建好了又要拆,造成民眾損失不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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