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輝/礁溪報導
礁奚聚星KTV因多次於深夜容留青少年在內聚集消費,且發生閗歐事件,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罰緩在案,礁溪分局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將負責人移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簡易庭並裁處停止營業10日,成為全國因深夜容留青少年在內聚集消費,遭法院裁處停止營業首例。
礁溪分局偵查隊隊長吳正忠表示:礁溪聚星KTV於今年2月初深夜容留青少年在內群聚消費飲酒作樂,且發生群聚鬥毆事件,於3月中旬再度容留青少年在內消費,並未報告警察機關,遭礁溪警分局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罰緩新臺幣1萬5,000元。
吳正忠說:由於該營業場所負責人仍不知善盡社會秩序維護法所課以維護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安全之社會責任,再度於今年5月14日深夜容留未成年在內飲酒作樂,因而發生群聚鬥毆事件,其再次違反情節重大,經礁溪警分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該KTV負責人移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因該營業處所多次深夜容留青少年聚集消費,甚至引發群聚鬥毆治安事件,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簡易庭依據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情節重大,於106年7月26日裁處負責人罰鍰新臺幣1萬5000元並將該營業處所併處停止營業10日。
今日下午4點由礁溪分局長陳于桓帶隊前往查封作業,這也是全國首例KTV因違反社秩法而停業查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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