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趙奇濤/宜蘭報導
民眾到超市購買「噴霧防蚊液」,讓兒童使用後皮膚過敏,醫師檢查後指示停用該防蚊液,因該防蚊液是環境空間用的,不是人體皮膚用的,宜蘭縣議員孫湯玉惠議員接獲民眾陳情,已要求縣府責成衛生、環保等單位,對各賣場市售防蚊液,必須明顯區隔「環境用」或「人體用」,不能混放在一起,另外對產品廣告不實,未明確清楚標示,或未經核准者,應澈底查處。
孫湯議員說,不是所有防蚊液都可以用在皮膚上,有的是環境用的,有毒性,用在嬰兒皮膚上很危險,一位母親將歐X知名品牌防蚊液,噴在4歲孩子身上,結果出現紅腫異位性皮膚炎現象,送醫珍治,醫師告知要停止使用該防蚊液,因該防蚊液是噴在門窗、帳蓬周邊防蚊入內,不適合人體。(下圖環境用的、人體用的防蚊液,許多賣場都放在同上架上。)
孫湯議員說,她打電話請衛生局處理,衛生局說是環保局的事,環保局又說是消保官的事。她就到各大賣場實地去看,發現歐X品牌的防蚊液,正面大字寫著「噴霧防蚊液」,下方寫著「家庭號」、「清爽不黏膩.氣味清新」,雖然另一面用小字說用是環境用的,但任何人看了正面文字都會覺得是可以噴在身上防蚊,這樣的廣告有沒有問題?而且賣場將各種防蚊液都放在同一架上,已經有許多民眾遭誤導購用,在童玩節現場她也看到許多民眾為孩子噴該防蚊液,包括她服務處的幾位同仁也在使用。(下圖環境用的竟標示「噴霧防蚊液」、「家庭號」、「清爽不黏膩.氣味清新」極易誤導。)
孫湯議員要求縣府責成相關單位,立即將各賣場環境用與人體用的防蚊液,要分開擺設,清楚標示,並於7月15日將處理情形,向她說明。
孫湯議員說,防蚊商品若標示「環署衛製」或「環署衛輸」,屬環境用藥,是噴灑在門窗、庭院,戶外活動時噴在帳蓬四周及入口;商品若標示「衛署藥製」、「衛署藥輸」,可直接用於人體;另外一些標榜天然成分的(檸檬香茅,天然精油...…),都沒有核准字號,似屬於三不管地帶。
她表示,消費者在開架商店通常無法在第一時間清楚閱讀完使用需知,尤其是年紀大的老人家,使用說明字體太小根本看不清楚,縣府相關單位應主動進行督導,各大賣場在架上必須先做好分類,把環境用的和人體用的分開標示擺放,避免發生類似誤導民眾使用事件。
孫湯議員說,民眾在發生狀況後,才發現原來該產品不能直接使用在皮膚上,造成傷害誰來負責?購買的時候大家要看一下DEET的濃度,大人的話,50%以下的DEET濃度都算安全,小孩的話,因為中毒機會較高,所以要在15%以下DEET的產品比較安全。希望廠商也要有商業良心,明顯標示清楚用途及警示文字!而衛生局等單位必須澈底作好各賣場的督導工作。
縣府消保官周錫福在孫湯議員告知後,也到賣場了解,發現賣場人員也不清楚防蚊液品有此區分,將建議環保署要求廠商於正面清楚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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