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正雄/宜蘭報導
陳金德先生於去(1O6)年11月6日奉令派來接掌宜蘭縣「代理縣長」職位,9個月來的施政,社會普遍對其「代理」職權,存有疑惑,其理如下一:
陳縣長是位「肯做事,敢做事」,但「不會做事」,積極搶功,以致民怨聲動。
其中以「興中國中」行政大樓撥部份給「私立」心華德福校舍之用,引起學校,家長會,學生,社會公義人士之抗議,陳縣長仍持意勵行,自己之決定。
陳縣長在本案最大「瑕疵」是迄今仍未踏進興中國中校門,就迭行施「令」行事,豈能服人?
次為「中興文創」用地,借貸29億元,因「虧損」而無法轉盈,決定將園區內2筆「素地」18929坪「住宅區」用地標售,以補虧缺。
這2筆土地所有權人隸屬「宜蘭縣」,是全體縣民的財產,「中興文創」經營不善,豈可「賣產」彌補?
陳金德代理縣長職位至本年12月24日卸任,僅存3個月2O天,他有多大權責?
請行政院長賴清德詳細釋明「代理縣長」不具民選基礎,僅是「代理」職位,它權責與權限有多少權力?
宜蘭縣有許多縣民盼解疑惑,望賴揆於1星期內公開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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