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五結報導
前五結鄉農會負責資訊業務員工黃鈺凱,因沉迷電子遊藝場及網路賭博,涉嫌竊取客戶保險箱內黃金等財物變賣1327萬元,共計59人受害,受害人聯合對黃男和農會提出民事連帶賠償告訴,宜蘭地方法院今(28)日除黃鈺凱須賠償2002萬2038元外,另判農會因重大過失須懲罰賠償1001萬1019元,全案可上訴。
黃鈺凱是利用職務之便,從2018年7月起竊取客戶寄放在農會保管箱的黃金等貴重財物,2020年4月29日有被害客戶至向五結鄉農會承租的保險箱取出黃金應用時,發現存放在保險箱內金飾不翼而飛,經向農會及警方報案,並有民眾向宜蘭新聞網爆料,經查証屬實後獨家報導,才讓保險箱失金案全案曝光,經查黃鈺凱偷竊保險箱黃金飾品變賣金額高達1327萬元,共59人受害,在刑事部分,高院去年11月依竊盜,偽造文書等罪判黃7年4月徒刑,另判1年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
被害人許姓存戶從1996年就向五結鄉農會租用保管箱,裡頭放了27.65兩的黃金,因遭黃竊取,他損失了164萬元。許認為農會既然出租保險箱,就應確保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但農會的服務顯然有人員管理和鑰匙保管重大疏失,因此除請求賠償損失外,也依消保法規定請求3倍的懲罰性賠償金。
宜蘭地方法院認為五結鄉農會有重大過失,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另懲罰性賠償金,承辦法官參酌高院過去判例,以受害者金額0.5倍計算賠償金,即1001萬1019元,受害人及認為賠償金太少,且未將失竊黃金計算在內,將與律師討論是否上訴,農會也表示,等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內部開會討論對賠償金部份是否提出上訴,同時不排除對被告黃鈺凱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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