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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於115年5月20日公布娛樂稅法新制,並自5月22日起生效,其中藝文活動將不再課徵娛樂稅。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這項修法符合時代變遷,也讓在宜蘭舉辦演出的藝文業者,免除娛樂稅及相關申報行政負擔。
宜蘭縣財稅局指出,依現行《宜蘭縣娛樂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凡在宜蘭縣文化局所屬展演場地演出者,原本就有免徵娛樂稅的規定。也就是說,過去在宜蘭縣內文化局場館辦理臨時公演的藝文團隊,已能適用免稅機制。
不過,修法前即使符合免稅,業者仍須依娛樂稅法辦理登記、結算申報等行政程序。對小型藝文團隊、獨立製作單位或外地來宜蘭演出的團體來說,這些流程雖然不是最高成本,卻是實際存在的行政負擔。
此次中央修法後,藝文活動正式不再課徵娛樂稅,等於讓免稅方向更清楚,也減少業者辦理演出時的稅務程序。財稅局表示,期待在宜蘭舉辦藝文活動的業者,能將政策修法帶來的利益回饋給消費者,進一步提升民眾參與藝文活動的意願。
對宜蘭藝文環境而言,這項修法不只是「少繳一項稅」,更代表政府對藝文活動性質的重新看待。展演活動不只是娛樂消費,也承載文化推廣、地方創作與公共參與。若業者能在票價、活動內容或行銷推廣上反映成本降低,將有助於讓更多家庭、學生、民眾接觸藝文環境。
新聞資料來源: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娛樂稅法新制說明
整理撰稿: 宜蘭新聞網
資料說明: 文中娛樂稅法新制生效日期、藝文活動免稅方向及宜蘭縣既有免稅規定,依財稅局提供資料為主。

總統於115年5月20日公布娛樂稅法新制,並自5月22日起生效,其中藝文活動將不再課徵娛樂稅。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這項修法符合時代變遷,也讓在宜蘭舉辦演出的藝文業者,免除娛樂稅及相關申報行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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