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鄉長李志鏞涉貪案羈押確定 2官商撤銷交保發回更裁!

三星鄉長李志鏞涉貪案羈押確定 2官商撤銷交保發回更裁!

記者林周龍/三星報導

三星鄉長李志鏞涉嫌貪污案,宜蘭地檢署5月17日依貪汙罪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但同案的農業課長蕭振岳及O O 公司負責人張O O 分別交保15萬、20萬元。李志鏞不服遭到收押委託律師提出抗告、檢方也針對蕭、張兩人提抗告,結果檢方兩戰皆捷,高院今(23)日裁定李志鏞羈押確定、2官商發回地院重開聲押庭。

三星鄉長李志鏞涉嫌收受廠商回扣,檢方於本月17日指揮廉政署、調查局搜索三星鄉公所及李志鏞住處,查扣2019年的三星花海節周邊意象及布置工作及2020年的安農溪落羽松秘境夜間光廊工程等標案。檢廉懷疑,李志鏞疑收取數十萬元回扣,並指示公所承辦人員將案子分拆為10萬元以下標案,以規避公開招標限制。

檢方調查過程中發現,三星鄉長李志鏞涉嫌將三星花海節等標案資訊洩密廠商並收取回扣,宜蘭地檢署17日將他依貪汙罪聲押獲准,但同案的農業課長蕭振岳及O O 公司負責人張O O 分別交保15萬、20萬元。李志鏞不服收押提抗告、檢方也針對蕭、張兩人提抗告,結果高院裁定李志鏞羈押確定、2官商發回地院重開聲押庭。

宜蘭地方法院原裁定認為張O O 、蕭振岳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的可能性,但無羈押必要,因此裁定以20萬元、15萬元具保,但高院認為,地院未具體說明為什麼用該金額交保,就可確保兩人不會勾串共犯或證人,理由尚有不備,因此認定檢方抗告有理,撤銷發回地院更裁。

被告李志鏞部分,地院裁定認為李志鏞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且有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非予羈押不足以確保後續偵、審程序之順利進行,裁定准許羈押。高院認為,地院裁定沒有違誤或不當之處,認定李志鏞抗告為無理由駁回。

 

※本文版權為宜蘭新聞網所有,歡迎轉載,請務必註明出處※

您可以透過《Google 新聞》及《LINE TODAY》追蹤 宜蘭新聞網

投稿、推薦作者、討論文章,歡迎寄至 ws513078@gmail.com

宜蘭四季皆有活動

廣告

相信你也會想看

歷史上的今天

頭城沙灘遺留現鈔鞋子 疑有人跳海輕生

蘇花聯結車自撞山壁 車頭全毀駕駛救出

小蝦米對抗大怪獸.司法改革應保護弱勢

民進常主席蔡英文則加速第三勢力整合

地方小吃結合創意,蘭陽技術學院畢業專題展

2025 峇里島婚禮夢幻場地推薦|明星們都選擇在這裡說「我願意」![AD]

擅長營造溫馨感人氛圍 - 最專注美式婚禮的婚禮顧問[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