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曾經為太平山林場木材重要中繼站的「土場」,現因居民土地屬林務局產權,林務局函文大同鄉太平村搬遷案而有滅村之虞,村長李銘宜表示,現居住在大同鄉太平村土場巷內的居民,都是在1941年前日據時代就已定居在這裡了,而且這些人都是林務局羅東林管處的退職員工,現在年紀大了竟然無容身之地,硬生生的要把太平山開發史中最重要的人文也要從歷史中抹殺掉,期望中央單位能維護百姓居住之權利、歷史人文之保留給予一線生機。
今年83歲的許老太太說,她是7歲來到土場居住的,是跟父親來炸樟油的,後來日本人不要樟油了,父親就到太平山林場工作,所以太平山的過往她知道很多。
前村長陳慶森說,我是在這裡出生的,現年已88歲了,而父親是在20幾歲的時候就來這裡工作的,這裡最熱閙的時候有國小,當時學生有300餘人,而五分仔車在53年的時候就因颱風將鐵道損坯,後來改用卡車運輸木材,我在民國33年就在當站務員,工作了40餘年,現在老了就居住在這裡了。
李銘宜說,太平山能夠成為遊樂區也是這些老前輩向中央申請的,而土場這個地方在沒落後居民不知道法令,所居住的土地沒有去登記,不懂保護產權,現在只有太平村土場巷41、48、57號等3戶的土地歸屬國有土地,而23、33、41、43、48、57等這些都是在日據時代就已定居在此了。現在林務局一紙函文就要土場村的居民全搬離,而且在村落受災害的時候也不願意做維修,讓整個部落猶如難民村,林務局羅東林管處的人員還不諱言的說「趕都趕不走你們,怎麼還會花錢為你們做災害維修工作」,林務局的這些做法就是在滅村。
李銘宜為此到處陳情,但一直沒有獲得重視,他說,希望相關單位能夠將太平村民生活區域之土地及現有房屋,依現況撥交給國有財產局管轄,並給予合法承租給現居住戶,以維護居民居住權,同時在太平山開發史中的人文部份留下一頁見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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